高杰主机托管/租用协议
甲方:温州市高杰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主机托管/租用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 入网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主机托管/租用服务,乙方托管/租用的设备如下:
设备 |
机位 |
端口速率 |
数量 |
托管/租用地点 |
备注 |
服务器 |
1U |
共享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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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电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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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职责
-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托管/租用主机正常运行所需的机房环境,并保证乙方网络在正常情况下能接受CHINANET网用户访问。
- 甲方在乙方托管/租用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保证乙方指定的技术人员能及时进入甲方机房进行维护工作。
- 乙方要严格遵守《高杰托管/租用主机入网责任书》。
- 乙方不得利用托管/租用的服务器向外提供虚拟主机、硬盘出租、电子邮箱、IP电话等服务;不得设立代理服务器向外部开放。
- 乙方人员凭出入证可进入机房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乙方进入甲方的机房后应遵守甲方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 对于由甲方分配的IP地址,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可转让他人使用,一旦本协议终止,则乙方的IP地址使用权自动取消。
- 乙方负责托管/租用设备自身的安全管理,并且当托管/租用设备出现安全问题,影响本网络或其他客户设备的安全,经过及时通知仍未得到有效处理时(或无法与用户提供的联络方式取得联系时),为了维护全网的通信安全,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脱网处理。
- 乙方的信息服务器设备应符合邮电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不得影响电信部门公网的安全;
- 乙方的信息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并负责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否则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下列信息内容不能进入网络:
——不准传播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内容;
——不准传播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信息内容;
——不准传播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
——不准传播其它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10、若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公、检、法、工商等部门)查处,责任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按执法机关要求给予停机直至拆机处理。
- 双方权益
- 双方对自身的投资拥有所有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修改删除乙方托管/租用服务器的数据内容。
-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安全部门的要求对乙方上网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 收费与优惠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
项目 |
月租/年租 |
服务时间 |
合计 |
安装调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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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主机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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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解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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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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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安装调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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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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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安装调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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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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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元)
五、违约责任、协议变更和解除
- 乙方取消业务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无权要求返还剩余款项。租约到期因用户未提前申请取消而导致业务续用的时间按当时的资费标准计实际续用时间内的租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月租的1/30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算;
- 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当期费用。用户逾期不缴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日仍不缴纳费用的用户,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暂停服务7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乙方在欠费期间申请数据中心业务的新装、续用、修改等均属无效。甲方有权对欠费用户在欠费期间移出设备进行限制;
- 甲、乙双方均应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自觉遵守本协议,不得违反。合作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任何条款,均属违约,另一方可据此协议书依法追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由于不可抗拒的事故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可经协商适当延长协议的期限。
- 本协议及附件与国家、政府法律、法规(包括在本协议签订后发布的)内容相抵触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 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遇特殊原因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提前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协商一致后,互相换文或另签协议,方为有效。
-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得继续占有、使用对方的资源,且各自承担先期投入,不得要求对方赔偿。
- 乙方增加的设备优惠均按此协议执行。
六、有效期:
- 本协议属商业秘密,乙甲双方应对协议的内容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星期,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高杰主机托管/租用用户入网责任书
主机托管/租用用户必须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的各项规定。
一、用户接入电信公网,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二、不得利用电信公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电信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电信公网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需立即向本公司报告,并且一切后果由主机托管/租用用户自行负责。
三、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保证措施,接受本公司的管理和监控,本公司有权对用户在数据中心托管/租用主机的对外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浏览检查,并要求用户就不适宜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四、用户的主机设备应该符合电信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不得影响电信部门公网的安全,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应该积极配合电信部门解决。
五、如果用户出现危害电信公网的正常运作,或违反国家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本公司有权在通知用户之后,暂停对该用户提供主机托管/租用业务。
六、主机托管/租用用户有责任向自己的用户和职工宣传国家及电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上述条款。用户使用IDC所进行的业务主要用途和信息内容有调整时,应及时来电信公司修改,若不改,责任由用户自负。
七、对违反上述条款的用户,本公司将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将中断主机托管/租用业务、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规定,不同安全级别的主机应该分布在不同的网段,禁止主机托管/租用业务、虚拟主机业务与其它业务放在同一网段,用户需接受电信部门的这一规定。
作为主机托管/租用用户,同意遵守本责任书的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处罚直至法律责任的追究。
用户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高杰主机托管/租用业务用户须知
一、业务须知
- 用户有权向温州高杰科技客户部门要求详细的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77-89000068;
- 用户有权对遇到的服务质量问题投诉,投诉电话: 0577-89000058;
- 业务开通后,业务受理单位需按服务规范为用户提供服务,为用户租用的电路和互联网接入的畅通提供技术上的保证,并按规定时限处理因受理单位原因造成的通信障碍,报障电话:0577-89000058;
- 用户应及时、足额缴纳当期费用。用户逾期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有权要求补交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日仍不缴纳费用的用户,本公司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用户在暂停服务7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用户在欠费期间申请数据中心业务的新装、续用、修改等均属无效。本公司有权对欠费用户在欠费期间移出设备进行限制;
- 用户续用业务需在租约期满内7天前提交续用申请(续用租约从上期租约到期日的次日算起),经双方确认后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 用户取消业务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无权要求返还剩余款项。租约到期因用户未提前申请取消而导致业务续用的时间按当时的资费标准计实际续用时间内的租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月租的1/30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算;
- 本业务受理表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便视同正式受理。
二、填表须知
1.用户申请时需提交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资质材料等;
2.用户需签定《高杰主机托管/租用用户责任书》、《高杰主机托管/租用协议》、《高杰主机IDC业务用户登记表》与本表一同办理;
3.用户如有特殊服务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备注栏说明或与本公司签定协议与本表及相关材料一起办理。
4.用户使用IDC所进行的业务主要用途和信息内容有调整时,请及时来本公司修改,否则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负。 |
客户代表: 用户签字(单位盖章):
受理日期: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主机托管/租用协议DOC文本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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